温岭市分类办开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学习培训会

2021-01-25 1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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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下午,温岭市分类办举行《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学习培训会。温岭市分类办主任林清福、常务副主任张帆、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二科负责人、各镇(街道)垃圾分类业务负责人、各执法中队主要负责人及全市物业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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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会主要包含四个议程:一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二科张益平解读《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二是市分类办叶剑波介绍物业住宅小区“撤桶并点”工作相关要求;三是市分类办常务副主任张帆部署2021年垃圾分类重点工作计划;四是市分类办主任林清福讲话。主要强调一是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各级学习培训,提前谋划全面铺开,补齐餐厨垃圾收运、建筑(装潢)垃圾处置等工作短板;二是各执法中队要迅速行动,主动对接,执法跟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形成合力,多方推进,由各镇(街道)统筹牵头、各中队执法跟进、物业企业主动承担主体责任,协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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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培训会深度解读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让物业企业对于垃圾分类的职责和义务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同时也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感、参与感和紧迫感。(通讯员 林灵)

通讯员: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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