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蓝网
全区首个!装修垃圾怎么处置?这里告诉你

近日,余杭区绿产集团竹园村项目成为区内第一个按照“两审批两备案”要求完成线上登记备案的装修垃圾消纳场地,投入使用后将有效解决我区装修垃圾处置能力不足问题,减少偷倒乱倒现象。


那么你知道装修垃圾该如何处置吗?

有人说

直接扔到垃圾桶不就行了吗?

当然不行!!


装修垃圾如果只采用扔弃、填埋等

简单方法处理

不仅会占用土地、降低土壤质量

污染水资源和空气

甚至会直接危害到周围居民的生活

所以装修垃圾很有必要

清运到专门的消纳场地进行处置

1664269095774.jpg

余杭区绿产集团装修垃圾处置点

图片上的场地就是一个专门的

装修垃圾消纳场地

并且是全区第一个

按照“两审批两备案”要求

完成线上登记备案的装修垃圾消纳场地

同时这也是装修垃圾的

处置、运输、消纳

首次正式被纳入线上审批登记范围

(“两审批”指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和工程渣土准运证核准审批。

“两备案”指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和工程渣土消纳场地登记备案。)

1664269105985.jpg

该场地总占地面积达100亩

能够年处置拆除垃圾50万吨

日处置装修垃圾达250吨

将有效解决我区装修垃圾处置能力不足问题

同时减少偷倒乱倒现象

1664269127724.jpg

对随意处置装修垃圾的危害

有了基本的了解

也看过了消纳场地

你还需要知道的是

处置装修垃圾

不是随便找个车运到处置点就可以的

办理一些手续是必不可少的

有处置需求或者准运证办理需求的

可直接扫下方二维码

获取相关的材料

1664269151936.png

如果你未按要求办理

相关处置、运输消纳手续的话

可能会面临以下处罚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或处置超过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和第二十五条,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输单位进行“一案三罚”。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未运至指定堆放、消纳场所

(居民装修)未将房屋装修垃圾运至指定堆放、消纳场所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未办理处置手续擅自处置

未办理处置手续,建筑垃圾在本区(县、市)区域管理范围内擅自处置,且处置量小于1000方以下的按照《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进行查处。违反前款规定的,由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运输车辆)未密闭化覆盖,导致遗撒

(运输车辆)未密闭化覆盖,导致遗撒的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对密闭不严,导致遗撒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未密闭、覆盖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擅自设立弃置场收纳建筑垃圾

擅自设立弃置场收纳建筑垃圾的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和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0元以下罚款。


保护环境

是我们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

我们要自觉行动

坚持随时随地保护周围的环境

合法合规地处置装修垃圾

如果您正好有处置装修垃圾的需要

可联系以下电话


联系方式

●针对办理建筑垃圾(装修、渣土)相关手续办理具体可咨询瓶窑市民之家城管行政审批窗口,联系电话89391008。

●余杭区绿产集团装修垃圾处置点,地址:余杭区余杭街道竹园村戴家村188号,联系方式:杨荣亮13685785533

通讯员: 王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