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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长乐中队开展“执法体验日”活动

新蓝网-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 09-12 18:00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力量,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落实到执法活动的全过程2023年9月11日,嵊州市综合行政综合执法局长乐中队组织开展了“执法体验日”活动,特邀群众代表、店铺店主代表等共同参加体验。

一日“体验员”穿上志愿者服饰,与长乐中队执法队员共同列队,整理队容队貌。

“体验员”们跟随执法队员深入长乐镇商超、餐饮等执法一线。一行人首先来到长乐镇“老毛馒头”早餐店门口,针对早上营业高峰期店家存在的出店经营行为,进行普法教育,并要求店家立即改正。

随后执法队员带领“体验员”们来到一处消防通道,通道内存在数量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在进行一番劝说后,执法队员和“体验员”们共同将几辆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移到消防通道外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内。

活动结束后,群众代表表示:“通过这次‘执法体验日’活动,让我们老百姓对执法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感谢长乐中队给我们这个换位思考的机会,能切身体验执法工作,今后一定会更积极配合你们的工作。”


通讯员: 屠瑞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