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在农村倾倒废弃物?处罚!

2023-05-23 2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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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维护市容环境整洁,不得在实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区域外,随意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或者废旧物品。”近日,集士港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有人骑着电动三轮车,将一车废弃树枝枯木倾倒在董家桥村后俞的一处农田旁,队员当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通过PDA现场进行处罚,当事人依法缴纳了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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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地方是农村,又不是城区,为什么也要被处罚?”在很多人观念中,农村随意倾倒、堆放废弃物不需要处罚,实际上不管在城市还是农村,随意倾倒、堆放废弃物都是违法行为,都要接受依法查处。“该倾倒处属于农村区域,根据《浙江省综合治水工作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你的行为属于在实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区域外,随意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或者废旧物品,已构成违法。”执法队员对其进行了普法宣传,当事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现场对倾倒物进行了清理。

“随意倾倒、堆放废弃物不仅破坏了优美的环境和整洁的市容,还体现了不良文明素养,与‘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背道而驰。”集士港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表示,“美好环境需要人人守护,我们也将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全力维护美好城乡环境。” 


通讯员:高琪 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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