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出台“七大举措” 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2020-01-27 22: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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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蓝网1月27日讯(新蓝网记者 王笑 通讯员 李敏敏)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省建设厅今日紧急发文布置,出台“七大举措”,要求各地、各单位按照省政府“一级响应”要求,抓紧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省建设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省建设厅将加强与公安、卫健等部门沟通协作,研究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并重点加强七个方面防控:
(一)加强环卫行业防控管理,坚决切断生活垃圾病毒面源传播途径
一是加强对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监管,严禁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二是加强生活垃圾箱(桶)、收集点、转运站以及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的消毒和保洁力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生活垃圾实施日产日清,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置。
三是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和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置专用容器,采用专车运输,直送生活垃圾焚烧厂等设施进行处理,专用车辆须做好消毒防护工作,坚决切断生活垃圾病毒面源传播途径。
四是加强一线环卫作业和管理人员的防护保障,普及防护知识,发放必要的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并做好相关人员身体状况监测,一旦发现疫情果断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健等部门报告。
(二)加强城市公园防控管理,一律取消园内各类展览活动
一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律取消公园内举办的文化展览、科普教育、集庆展会等各类活动,关闭公园内展馆等封闭式场所及各类游乐设施,并及时向市民和游客发布公告,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二是动物园、植物园等实行全面闭园,暂停向市民和游客开放。
三是实施关闭的公园,强化日常维护管理和巡查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动物安全、环境安全和人员安全。
四是对无法关闭的公共空间,切实做好消毒和环卫保洁工作,并强化与公安、卫健等部门工作联动机制。
(三)加强城市供水防控管理,确保原水安全
一是加强与当地生态环境、水利、卫健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做好城市供水水源地卫生防护工作,确保原水安全。
二是指导城市供水企业做好自来水厂防疫工作,必要时采取封闭管理措施,避免水厂工作人员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者或携带者密切接触。
三是加强水厂制水工艺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增加水质检测频率,确保出厂水水质水压等符合国家标准。
四是加强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安全监管,特别是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确保二次供水水质安全。
五是建立健全疫情期间安全供水应急处理机制,严防发生供水水质污染事故。
(四)加强建筑工地防控管理,落实“五个一律”要求
所有房屋市政建筑工地严格执行人员封闭式管理制度,落实“五个一律”要求:
一是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排查登记,一律测量体温;
二是若发现可疑病例,工地要一律停工,及时报告属地建设和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妥善处置;
三是对近一个月去过或接触过武汉及周边地区的人员,一律实行从严管控;
四是全面加强节后复工回流人员登记管理,对具有湖北居住史、旅行史的人员或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严密关注其健康状况,确保传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五是所有房屋市政建筑工地近期一律不得举办现场会、观摩会等活动,劝导工地上的工人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
同时,施工单位要认真开展工地环境卫生整治。各地可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确定工地的具体复工时间。
(五)加强小区物业防控管理,提升业主自我防控和保护能力
一是督促物业企业采取形式多样的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知识宣传,提升业主自我防控和保护能力。
二是加强小区电梯、楼梯、门厅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消毒、保洁等工作,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
三是按照乡镇、街道的统一布置,配合做好外来车辆、外来人员进出小区询问、登记等工作,及时劝阻小区居民自发组织的集中活动。
(六)加强城乡生活污水处理防控管理,确保污水处理正常有序
一是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内部消毒和卫生防护,在封闭车间安装强制排风设备,使空气强制流动;在易发生污水飞溅的设备前,增加防护罩;增大除臭风机功率,保持曝气池上的空气流动。
二是加强培训教育,让一线员工了解污水和污泥内部可能隐藏的各种病毒生物伤害,提高防护意识。
三是污水处理厂运维单位要为员工配备手套、护目镜、面罩、防水服或呼吸器等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作业制度,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有序运行。
四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管理,增加第三方运维单位力量,加强巡视检查,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五是加强对污水管网的维护管理,及时修复破损管道,疏通管网,防止污水满溢横流。同时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紧密配合,该采取消毒措施的,积极配合做好消毒工作。
(七)做好公积金和房产交易防控管理,保障办事人员健康安全
一是做好服务大厅和承办银行营业网点消毒,在服务群众的同时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二是引导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职工可利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网上、掌上办理,或在智能自助机自行操作,并对智能自助机及时消毒,开通疫情重点区域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绿色通道。
三是做好房产交易、合同网签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服务引导,保障办事人员健康安全。
三、加强教育引导,做好值守应急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二是加强值守应急。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报告制度。
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加强疫情防控情况的报告,及时准确报送疫情防控等工作情况。
通讯员:王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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