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厅坚决抓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务 服务窗口办理各项准备工作

2020-01-30 17: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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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浙江省建设厅秉持“创新精神、担当意识、百姓情怀”,及时制定《关于政务服务窗口疫情防范内控应急预案》、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窗口相关工作的公告》,通过“对内强化管理、对外优化服务”举措,落实服务窗口疫情防控各项准备措施,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的同时,维护办事企业和群众合理权益,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

一、对内强化管理

(一)做好物资储备。服务大厅窗口及时储备一次性医用口罩200余只,配备红外线体温计、喷雾消毒用品、消毒洗液等若干,确保各项管控措施早准备、早落实。

(二)强化人员管理。准确掌握全体人员身体情况,要求工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做好体温测量,超过37.2度的暂停工作并就医检查,体温正常的必须正确佩戴防护口罩上岗,连续佩戴4小时更换、污染或潮湿后立即更换,确保个人健康。

(三)落实场所消毒。每日将定期对服务大厅(特别是门把手、窗口操作台)、公共卫生间等进行消毒和通风,不使用中央空调,确保公共活动区域安全。

(四)专人专岗检查。服务大厅设置专人专岗对前来办事人员逐一进行登记、询问、体温测量等检查,对不配合佩戴口罩、检查体温超过37.2℃或有明显相关症状的,将不予直接办理业务,避免疫情交叉传染。

二、对外优化服务

(一)原则全面实行“网上办、掌上办”。要求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办理,通过“浙里办APP”实行掌上办理,尽量减少人员面对面接触与交流,规避疫情交叉传染风险。确需到窗口办理的业务事项,严格对办事人员进行检查,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二)适当延长业务办理期限。对于因假期延长、疫情防控因素导致企业资质延续受影响的,经核实确认后,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适当延期,与企业共渡难关。

(三)倡导电话咨询解决问题。提倡通过电话咨询、邮寄等方式表达诉求。工作时间将随时待命,为所有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和帮助,按照“来信来电件件有回复”及时认真答复。


通讯员:王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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