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服务” 台州三门有序推进建筑垃圾处置行业复工复产
2020-02-20 17: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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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服务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企业,根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三防控〔2020〕48号)文件要求,2月17日下午,台州市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筑垃圾处置信息中心以钉钉直播的形式,召开建筑垃圾处置行业复工复产工作部署会,县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负责人参加此次直播会议。
直播会议上,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科科长俞小平传达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文件精神,详细解读复工复产条件、疫情防控管理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在“三门县建筑垃圾运输公司管理”钉钉群及时上传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相关政策,安排专人接受各企业的咨询,第一时间掌握行业的动向及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协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
线上答疑:
问题1: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企业可以复工了吗?
在一级响应期间,根据我县最新文件《关于调整复工复产管控措施的预通知》(三防控〔2020〕65号),我县所有企业(项目)在落实防控举措、向乡镇(街道)、园区报备后即可复工。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作业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有其特殊性,作业场所不限于工地内部,涉及运输路线及消纳场所。因此,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行业复工需遵循“三复原则”,即运输企业复工、工地项目复工和消纳场地复工。
问题2: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如何复工?
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复工原则上按照我县最新文件《关于调整复工复产管控措施的预通知》(三防控〔2020〕65号),我县所有企业(项目)在落实防控举措、向乡镇(街道)、园区报备后即可复工。
问题3: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如何复工?
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复工原则上由场地经营单位按照我县最新文件《关于调整复工复产管控措施的预通知》(三防控〔2020〕65号),我县所有企业(项目)在落实防控举措、向乡镇(街道)、园区报备后即可复工。
问题4:完成运输企业、工地项目和消纳场地“三复”后,是否可以开展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作业?
完成运输企业、工地项目和消纳场地“三复”后,运输企业应主动掌握运输线路通行情况,并向工地所在地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备案相关运输线路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作业复工。属地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根据复工备案信息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行业复工的跟踪管控。
问题5: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如何建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期间作业应急保障机制?
严格按照《三门县加强复工企业疫情防控管理的实施意见》(三防控〔2020〕60号),采取闭环管理模式,建立企业职工“一人一表”登记制度,加强复工人员管理和健康监测工作。
问题6:如何开展职工教育防范成为疫情被传染和传染群体?
各建筑垃圾作业企业要明确要求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我县相关隔离措施,工作期间不集中开会,下班时间不串门、聚餐、打牌打麻将,除采购生活必须品外不到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点,不在小区内闲逛。全体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从业人员要对家庭成员做好隔离等相关工作的交流和说服工作,防止家庭成员随意接触其他人群的,如有接触可能造成病毒传播的,要主动向工作单位报告,并根据防疫要求确定继续上岗或居家隔离观察。
通讯员: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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