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确建筑施工疫情防控专项费用计取标准
2020-03-26 11: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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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建筑业精准帮扶、精准施策,根据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等级的调整和施工现场防疫物资供需矛盾的缓解,经省建设厅疫情防控办公室同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近日发文进一步明确我省建筑施工疫情防控专项费用的计取标准:
1.浙江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疫情防控专项费用按每人每天40元计取。
2.从2020年3月2日实施二级响应起至3月22日止,疫情防控专项费用按每人每天15元计取。
3.从2020年3月23日起,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因疫情防控产生的费用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解决。
通讯员: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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