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全力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2020-04-30 1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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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经丽水市第四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投票表决,确定了2020年全市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加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对全市符合加装条件的既有住宅做到‘能加、愿加则尽加、快加’”也列入其中。

据悉,丽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于2014年在莲都区开展试点,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完善试行办法,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从2014年至今,全市已完成30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批,已投入使用25台,2019年在全省11个地级市中,与绍兴并列排名第四,仅次于杭州、温州、宁波。

(莲都区囿山新村23幢)

为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2019年12月,丽水市建设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八个部门出台《丽水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对办理流程、部门协调机制建立、资金补助等内容进行了优化,更适应丽水实际。

今年2月份,丽水市成立了加装电梯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开加装电梯工作新局面。

一是开展摸排工作。各县(市、区)加梯办已于2月开展社区走访,初步摸排了解目前可加装住宅单元数和具体栋数。

二是开展进社区宣传工作。市加梯办及时编制指导手册,会同市建设局、莲都区建设局深入街道、社区开展座谈会,重点解读《丽水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等文件内容,深入了解制约加装电梯工作的困难。并到南阳小区、东苑小区等地进行实地考察,现场发放指导手册200余册,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组织业务培训。4月22日下午,组织召开了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培训会,各县(市、区)加梯办负责人、莲都区各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主要内容为加装电梯流程讲解、系统操作等,并通过VR对安装现场进行展示,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一步推向实处。

4月26日,丽水市公积金管委会发出通知,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的所有权人出资为该住宅加装电梯的,可在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后两年内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住宅所有权人及配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结婚证、不动产权证、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等材料可提取一次,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截至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当月的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分摊的加装费用。

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坐落、资金估算及资金分摊比例等。

丽水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流程图

下阶段,丽水市各地加梯办将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原则,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通讯员: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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