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台州黄岩:危旧厂房“重建”?不可草率

2020-09-21 15: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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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反映浙江黄岩某公司违法建设大体量违建,要求尽快处置。执法人员立即赶赴举报人反映地点,远远便看到一幢体量较大的钢架构建筑物矗立在一个交通要道口,非常引人注目。

进入厂区后,钢架下有一间低矮破旧的老厂房。当事人表示,钢架下的原老厂房是合法的建造于上世纪六十年代,为砖木结构。因年久失修,木质三角顶板廊架出现腐烂,外部墙体已出现部分剥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这个房子实在是太旧了,哪天倒了也不知道。我们都不敢让工人在里面干活,现在就放放一些杂物。你看,前两天一个东西掉下来还砸伤了我的腿。”现场的企业负责人卷起裤脚,向执法人员展示了他腿上的淤青,“因为这种情况,我们就想在上面重新建一个质量好点的新厂房来使用,建好就把下面这个破厂房拆了。”

经现场取证调查,当事人在厂区中部违法建设一幢钢结构建筑,现场仅搭建好框架,覆盖于厂区原老厂房之上,高一层,长16米,宽33米,高8米,建筑面积为528㎡,相比原有旧厂房来说,长宽高都有了很大程度的“膨胀”,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重建了。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以及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者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宣传解释了该建设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现场发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到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调查询问,并告知当事人对于旧厂房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近期,该处钢架已拆除完毕。执法人员提醒,对于危旧厂房有修缮或重建、改扩建意向的,不可“率性而为”,否则怕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在做好隐患防范措施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应向属地乡镇街道或相关管理部门咨询并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再动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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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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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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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后


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供稿

通讯员:曲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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