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一镇一策”支持 古山镇创建都市节点型美丽城镇省级样板

2020-12-02 16:59:00

新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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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30日,永康市委、市政府锐意改革创新,深化“一镇一策”赋能,出台《关于继续支持古山镇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助力古山镇创建都市节点型美丽城镇省级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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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古山镇机制体制改革创新

一是实行强镇扩权。将古山镇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列入今后三年永康市级重点工作,小城市建设项目要优先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列入市重点项目的比例不少于三年行动计划总项目数的40%。高度赋予古山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市级机关部门派驻机构实行双重领导机制,业务上由上级部门指导,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古山镇负责,部门派驻机构中层以上人员调整须经古山镇党委同意。二是实行一级财政体制。强化政策扶持,保障“源头活水”,建立“划分税种、核定基数,超收分成、一定三年”的财政体制,赋予古山镇一级财政体制的职责和权限,以2017年、2018年、2019年三年的乡镇财政体制实际收入的平均数为基数,每年同比增长5%以上部分全额返还,一定三年不变,城市维护建设税市留部分全额返还镇财政。

实施“人才、资金、土地”三大要素保障政策

一是人才支持,淬炼干部。支持古山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通过从各单位选调、公开选拔、人才引进等方式招录各类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畅通人才“渠道”,打造阵地铁军,确保创建力度、延续性,班子成员原则上应在现职岗位任满一届并优先考虑调配重要岗位任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通过单位选调、公开选拔、人才引进等方式招录各类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提振古山镇勇创省级样板的信心与决心。二是落实配套资金,建立专项资金。市财政配套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配套资金用于古山小城市建设,并列入当年度财政预算。

非税收入:(1)镇辖区内的土地出让所得扣除应提取的各项规费,剩余部分拨付至古山镇,用于土地开发、集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2)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镇执收和市执收)、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返还古山镇财政。(3)罚没收入:城市规划、建设许可、土地罚没、环保处罚、安全处罚等市留部分全额返还古山镇财政。项目建设资金配套:除市财政每年安排的专项配套资金外,对于列入市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建立建设资金分摊比例机制。三是建立土地要素保障机制。建立试点镇建设用地倾斜机制,优先满足古山镇列入政府投资项目的用地指标。允许古山镇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古山镇盘活的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古山小城市项目建设,通过复垦、复耕等产生的奖励性土地指标全部返还古山镇。在城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的安排上向古山镇重点倾斜,优先予以立项。加大古山镇的国土空间开发强度。

目前,永康古山镇是全国千强镇,建成区12.0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4.2万,外来人口近10万,镇域企业1910家,规上企业72家,高新企业10家,14个专业市场。总投资78.5亿元的市政设施6大类80余个PPP项目,滨江小区、电商物流园、济邦公园、古街修复、农房“立改套”试点“文昌花苑”等大型工程已相继落成,古山镇美丽城镇实施方案获评省级优秀,下一步将实施永康第二人民医院迁建、特色旅游和新市民居住示范、教育基地、城市服务中心、姚岭山公园、市民广场等大型工程项目。

永康市美丽城镇办供稿)

通讯员: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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