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海宁加强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执法 为市民营造宁静舒适的休息环境
2021-08-06 1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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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举报,现在都已经是晚上11点半了,某某工地还在施工,噪声很大,严重影响到附近小区居民的休息了。”
近日,嘉兴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晚上11半接到一起关于噪声扰民的举报后,迅速赶往现场查看。经查,当晚某建筑公司未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工地内对地下室顶板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作业,现场泵车、商砼混凝土车、工人使用的机械设备,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因违反了《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市综合执法局依法对该施工单位夜间施工扰民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六)项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进行建筑施工作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时有发生,重型卡车进进出出、钢材碰撞、打桩作业等产生噪声会严重影响居民休息。因此,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文明施工,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干扰。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强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夜间施工行为的执法力度,为居民提供宁静舒适的休息环境。
执法君在此也提醒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干扰,真正做到文明施工。
通讯员:曲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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